國務院此前發布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于7月1日起正式實施,根據《條例》規定,“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工作人員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媒體認為,此舉是養老金并軌問題的實質性進展,這也意味著全國3000多萬事業編制人員將開始繳納社保,2014年有望成為養老金并軌的破題之年。
近年來,對于打破養老待遇的身份差別、實現養老金并軌運行,社會呼聲日趨高漲。實現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企業人員等群體的養老金并軌運行,不僅有助于打破計劃經濟體制下殘留的用人壁壘,實現人才合理流動,激活“體制內”單位的用人機制,提高工作效率,更給實現社會公平帶來積極影響。可以說,養老保險越早并軌,越能抓住改革的機遇期,把握住改革的主動權。
當前,圍繞養老金并軌問題,不同群體有著不同的期待和疑慮。在“體制外”人員看來,如何拉平待遇差異、實現“一碗水端平”,是他們最大的期待,而他們的疑問在于,改革能否真心實意地推進,能否把平等從紙面上真正落實到現實中。而在“體制內”人員看來,如何確保養老福利待遇不被降低,避免自身權益受到損害,則是他們關注的重點。其中,事業單位養老改革作為觀察公務員養老改革動向的風向標,更能吸引全社會的關注。
隨著改革進入到深水區,單純做“增量改革”的難度越來越大。無論是涉及幾千萬人的事業單位人員養老改革,還是總量數百萬人的公務員養老改革,乃至不斷提高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待遇,涉及的核心問題都是“錢從哪里來”。筆者認為,除了必要地籌措資金,各地在貫徹落實上應當盡快拿出具體的制度措施,當務之急是清除改革事業編制人員參保的觀念和制度障礙,加快出臺規范和保障事業編制人員參保的制度措施,實現事業編制人員與企業人員參保的制度“兼容”,切不可再各搞一套,把不同參保人群隔離開來。
總體來說,方便轉移接續、消除待遇差異,應當是社保改革的重要趨勢。但一些地方在推進養老改革上仍然心存疑慮。媒體報道稱,早在2008年2月,國務院常務會議就討論并原則通過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方案》,確定在5個省市先期開展試點,與事業單位分類改革配套推進。然而6年過去,試點地區仍未取得實質性進展。其中固然有現實利益的牽絆,但在制度建設上缺乏突破,也反映出勇氣不夠、擔當不夠、智慧不夠的問題。
對于各地而言,具體可行的制度建設仍然是落實中央要求、深化養老改革的基礎性工程。人社部部長尹蔚民去年曾表示,2014年在社會保障方面將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著力解決“雙軌制”“待遇差”問題,反映出中央層面對于推進改革的堅定決心。各地唯有在提高制度前瞻性的基礎上,著手啟動細化并推出事業編制人員參保的政策措施,才能在拓展資金渠道的同時確保“水到渠成”,真正把好事辦好、把改革落到實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