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職工養老保險
1、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單位包括哪些?
(1) 各類企業(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華僑和臺港澳商投資企業、聯營企業、股份制企業、私營企業等);
(2) 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
(3) 民辦非企業單位如民辦醫院、民辦學校等;
(4) 有雇工的個體戶商戶;
(5) 使用非正式人員的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
2、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包括哪些?
(1) 各類企業、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全部職工;
(2) 有雇工個體工商戶的全部從業人員;
(3)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律師、會計師、自由撰稿人、演員等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3、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是怎樣籌集的?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攫B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4、繳費單位如何辦理基本養老保險登記?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和單位印章,到當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養老保險登記。
5、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如何處罰?
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伍佰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6、什么是基本養老保險繳費申報制度?
繳費申報制度指繳費單位和沒有繳費單位的繳費個人,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攜帶繳費申報規定的資料,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后,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一種國家強制性的繳費規定。
7、繳費單位如何辦理基本養老保險繳費申報?
繳費單位必須按月(或按年)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應繳的養老保險數額,經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后,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養老保險費。
繳費單位不按規定申報應繳納的養老保險數額的,由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上月繳費數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繳數額;沒有上月繳費數額的,由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的經營狀況、職工人數等有關情況確定應繳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并按核定數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后,由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8、單位和個人如何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用人單位繳納以職工工資總額為基數,按20%比例繳費。職工個人繳費以本人全部工資收入為基數,按8%的比例繳費。月繳費工資超過全省職工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記入,低于60%的按60%計算。繳費后為參加人員建立個人賬戶。
9、什么是社會保險費的代扣代繳?繳費單位或個人有權拒絕代扣代繳嗎?
社會保險費的代扣代繳,指有繳費單位的繳費個人,其社會保險費的繳納由其繳費單位直接從其工資中代為扣除并且代為向征集單位繳納的一種社會保險繳費方式。
《社會保險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拒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拒絕倒扣代繳。
10、無雇工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如何繳納基本養老費?
無雇工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為全省上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和100%二者其中之一,由繳費人員自主選擇,繳費比例為20%,其中8%記入個人賬戶,退休后執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11、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如何處罰?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12、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經辦機構如何強制征收?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的,由養老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養老保險費的,養老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并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養老保險費的規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養老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于應當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的,養老保險征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養老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于應當繳納養老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樣啊咯保險費。
13、什么是職工基本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是用人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中,用以記錄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單位繳納部分劃入職工個人名下賬戶,是計算職工退休基本養老金的重要依據。國發【2005】38號文件盒晉政發【2006】32號文件規定,從2006年1月1日起,個人賬戶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單位繳費不再劃入個人賬戶。
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
職工流動時,個人賬戶隨同養老保險關系一并轉移。
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14、下崗失業人員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如何接續?
下崗失業人員離開用人單位時,其過去的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和個人賬戶繼續保留,用人單位和個人欠繳的養老保險要一次性補繳。下崗失業人員由用人單位招用再就業時,應由新的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按規定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自謀職業和靈活就業的,可以按靈活就業人員參保辦法參加養老保險。繼續參加養老保險并按規定繳費的,其前后繳費年限合并計算。
15、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如何轉移?
在同一統籌范圍(省內)轉移養老保險關系時,只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檔案,不轉移基金。
跨統籌范圍(跨省)轉移養老保險關系時,既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檔案,又轉移個人賬戶基金和部分統籌基金。
16、跨省流動就業人員申請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須具備什么條件?
跨省流動就業人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1)男性不滿50周歲、女性不滿40周歲的;
(2)返回戶籍所在地就業參保的;
(3)經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調動、且與調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
(4)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按規定將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或因沒有滿10年參保地轉移到戶籍所在地的。
17、跨省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如何確定其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
跨省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按下列規定確定其待遇領取地:
(1)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歲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2)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3)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4)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18、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前如何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前,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到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原參保地)社保機構申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慘白繳費憑證》,并按規定提供參保人員居民身份證等相關證明材料。原參保地社保機構與參保單位或參保人員核對繳費信息后,出具《參保繳費憑證》 ,并告知移接續條件。對有欠費的參保人員,告知欠費情況并提醒其及時補繳。
19、跨省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如何讓轉移資金?
在轉移統籌基金(單位繳費)時,統一按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的12%的總和轉移;在轉移個人賬戶儲存金額時,1998年1月1日之前的,按個人繳費部分累計本息轉移,1998年1月1日之2005年12月31日期間的,按個人繳費工資基數11%記入個人賬戶的全部儲存額(含本息)轉移,2006年1月1日之后的,按個人繳費工資基數8%記入個人賬戶的全部儲存額轉移。
20、具備哪些條件可以辦理退休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單位和個人依法參加養老保險并履行了養老保險繳費義務,參保個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滿15周歲,達到退休年齡(男年滿60周歲、女生產崗位年滿50周歲,女管理崗位年滿55周歲;采取各種靈活方式就業的人員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后,可辦理退休手續,按月領取養老金。
21、基本養老金如何計發?
1998年7月1日后參加工作,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時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工作,2006年1月1日后退休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時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
(1)基本養老金:月標準以全省上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含視同繳費)每滿1年(繳費年限不滿1年的,計算到月)發給1%。
(2) 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初一退休年齡相對的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按國家統一規定執行。
(3)過渡性養老金:為職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乘以98年6月30日前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再乘以1.3%。
22、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怎么辦?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年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23、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有何待遇?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囑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24、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致殘有何待遇?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25、繳費滿15年可以不繳嗎?
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當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每多繳一年費可以多領取一個百分點的基礎養老金,多繳多得且也是在履行自己的繳費義務。
26、可以重復參加并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嗎?
不可以。
27、什么情況下不可以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1)已按規定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2)男達到50周歲、女達到40周歲時不再向非戶籍地轉移養老保險關系(除特殊批準外只建立臨時賬戶)。
28、在多地交養老保險,退休時應該在哪里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如參保人員戶籍所在地與最后參保地一致時,在戶籍所在地辦理領取手續。當戶籍所在地與最后參保地不一致時,如最后參保地繳費滿10年則應在最后參保地領取。如果最后參保地繳費不滿10年,應依次向前推,在年滿10年的參保地辦理領取手續。如各地參保都不滿10年,則在戶籍所在地辦理領取手續,并將各地所繳養老保險費“分段計算,統一支付”。
29、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如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
民辦非企業單位職工,應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進入民辦非企業單位前已參保人員的養老保險關系按規定轉移、接續;未參保的原國有企業職工進入民辦非企業單位工作的,應按規定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
30、農民工如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費?
在城鎮就業的職工,應按規定參加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和個人按規定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農民工與用人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后,在同一統籌地區內重新就業的,保留和接續養老保險關系,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實際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的,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可將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資金轉移;回農村的,可將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發給本人,并終止養老保險關系。
31、刑滿釋放人員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如何處理?
在職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并被開除、辭退、解除勞動合同的,服役之前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予以保留。服刑期間停止繳納養老保險費,不計算繳費年限。刑滿釋放后可以繼續接續養老保險關系,服刑前后的實際繳費年限可以合并計算,視同繳費年限予以承認。服刑期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在服刑期間不辦理退休手續,待其刑滿后再辦理,但繳費年限必須滿15年紀以上才能辦理退休手續。對繳費不滿15年的,按規定一次性支付其待遇,不按月享受養老保險待遇。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額,服刑或被勞動教養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或被勞動教養期滿后可按服刑或被勞動教養前的標準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并參與以后的基本養老金調整。
32、基本養老金待遇如何調整?
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不僅取決于退休時計發的數額,還要隨國家基本養老金水平的調整而增加,以分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根據職工工資和物價變動等情況,國家一般每兩年調整一次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待遇。
33、影響基本養老金待遇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影響基本養老金待遇的因素有很多,但最主要的因數有兩個:參保人員繳費基數的高低和繳費年限的長短。根據基本養老金新計發辦法,繳費基數越高、繳費年限越長,基本養老金待遇就越高;繳費基數越低、繳費年限越短,基本養老金待遇就越低。
34、基本養老保險稽核工作內容有哪些?
(1)繳費基數與本人實際工資不符的;(2)用人單位沒有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3)用人單位與從業人員建立了勞動關系(含實際勞動關系),但未依法為其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對賬單的;(5)虛報、冒領養老保險待遇的;(6)用人單位違反有關養老保險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行為。
35、離退休人員領取基本養老金應注意哪些事項?
(1)基本養老金存折的姓名必須與身份證的姓名一致。如果不一致,應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科出具的書面證明材料到市養老保險所修改;(2)離退休人員應妥善保管好基本養老保險存折。為防止他人冒領基本養老保險金,離退休人員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存折后,應到開戶行設置密碼,并將密碼告知親屬;(3)基本養老金存折遺失,離退休人員應及時持有效證件到開戶銀行掛失,再由開戶銀行配發新的進本養老金存折。
36、為什么要對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社會保險關系是基于勞動關系的存在而產生的,按時足額為職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既是職工應享有的基本權利也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在現實生活中,發現有些用人單位,只用工不簽勞動合同,只發給工資不給職工辦理參加社會保障的手續,更不給職工繳納各種社會保險費。還有的用人單位只給部分人繳納社會保險費或者雖然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但是在繳納基數上瞞報職工收入,從而達到為職工少繳社會保險費的目的,使職工享受的相應社會保險待遇降低,嚴重侵害了職工的合法權益,危害了國家正常的社會保險管理秩序,危害了職工和社會長遠的利益。按照國務院《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的規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有權對用人單位社會保險繳費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為了使社會保險費應收盡收,維護社會公平,維護職工的合法利益和正常的社會生活秩序,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每年都要對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進行檢查,以堵塞社會保險費流失的漏洞,及時糾正繳納社會保險費方面存在的違法行為,維護社會保險秩序的正常運轉。
37、基本養老保險費為什么不得減免?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是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重要組成部分,這就決定了基本養老保險費不能減免,也無法減免。如果允許減免基本養老保險費,個人賬戶就無法記錄,就損害了個人的社會保險權益;同時,如果允許減免基本養老保險費,就會損害其他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的權益,等于鼓勵其他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因而不利于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征繳工作。 |